“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干部失職失責、管黨治黨不嚴,損害黨的形象,侵蝕黨的執(zhí)政基礎,妨礙黨的政治綱領和執(zhí)政使命的實現(xiàn),就要追究其在黨的事業(yè)和黨的建設中的領導責任?!?br />
黨中央制定的《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是第一部規(guī)范黨的問責工作的基礎性法規(guī),是全面從嚴治黨、依規(guī)治黨重要的制度籠子。問責條例緊緊圍繞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維護黨的紀律、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等方面,歸納提煉失職失責“清單”,為開展問責提供“尺子”。其釋放的強烈政治信號就是:中央對問責是動真格的,要讓失責必問、問責必嚴成為常態(tài)。
制度源于實踐,這個實踐既包括正面的經驗,也包括反面的教訓。從某種意義上說,問責條例是管黨治黨形勢“依然嚴峻復雜”倒逼的產物。山西何以出現(xiàn)系統(tǒng)性、塌方式腐?。亢虾怅柶茐倪x舉案和四川南充賄選案中,主角是怎么一路闖關的?中央巡視發(fā)現(xiàn)“天涯無凈土”,原因難道是有人聲稱的“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有責不擔,正氣難彰;失責不問,百弊叢生。從縱“蠅”成“虎”、養(yǎng)虎遺患到防線失守、集體沉淪,究其根本,在于相當數(shù)量的黨組織放棄了管黨治黨的政治責任,以致不正之風大行其道、腐敗問題成堆成其“表”,黨的觀念淡漠、組織渙散、紀律松弛成其“里”。
不擔當之害,無異于自毀長城。而問責缺失,就難有擔當。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緊緊抓住落實主體責任這個“牛鼻子”,把問責作為從嚴治黨利器,言出紀隨,先后對一批在黨的建設和黨的事業(yè)中失職失責典型問題嚴肅問責,體現(xiàn)了以強力問責推進從嚴治黨的鮮明態(tài)度。
隨著問責條例的頒布,失責必問、問責必嚴從“態(tài)度”固化為“制度”,這是新實踐的開啟。有人擔心,問責條例執(zhí)行起來會不會是雷聲大、雨點小,或是流變?yōu)榭慈讼虏说?、責人不責己,這種擔心不是沒有道理。能不能打消干部群眾的這個疑問,關鍵看各級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干部怎么做。須知,“兩個必”常態(tài),是得真刀真槍干出來的,不是口若懸河說出來的、洋洋萬言寫出來的。
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一個案例勝過一打綱領,實踐中勇于擔當是第一位的。中央以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勁頭抓問責,各級黨組織就要緊緊跟上,抓住典型問題,勇于鐵面問責,發(fā)揮震懾警示效應。對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從嚴治黨責任落實不到位的,不能有效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給黨和人民事業(yè)造成損害的,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不力、“四風”問題仍然突出的,對巡視發(fā)現(xiàn)的問題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對腐敗問題嚴重、不作為亂作為、群眾反映強烈的,必須把該打的板子狠狠打下去,不能讓問責的利劍生銹,形成破窗效應。年終要盤點,對不敢問責的也要問責,釋放“不管是黨委還是紀委,誰不落實責任就問責誰”的強烈信號。(本報記者 陳治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