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一段時期,與“紀律審查”相比,“查辦案件”的提法更常見,常常被人與司法機關查案混為一談。執(zhí)紀與司法大量交叉重疊,不僅造成人力、物力、時間的浪費,還可能出現某些抵觸。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把嚴明黨的紀律提到新的高度,紀檢監(jiān)察機關“三轉”逐步深化,“紀律審查”的提法越來越 多地取代了“查辦案件”。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工作報告中,“審查”共出現12次,表述為“嚴格審查和處置黨員干部違反黨紀政紀、涉嫌違法的行為” 等,區(qū)別“違紀”和“違法”行為的意圖十分明顯。到十八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紀律審查”一詞正式出現在工作報告中,“查辦案件”的表述很少單獨使用,更 多采用“查辦腐敗案件”,“查辦大案要案”等提法。提法和表述的變化,反映的是紀律審查工作重點的調整,該紀律處分的給予紀律處分,該法律制裁的及時移交 司法機關處理。同時存在違紀和違法的,紀委集中精力查清主要違紀事實,不片面追求案值大小,級別高低,而要堅持快查快結,條件具備的盡快移送司法機關。
紀律審查就要沖著紀律去,對照黨章和黨規(guī)黨紀的要求,重點查找黨員干部在遵守、執(zhí)行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組織 紀律、廉潔紀律等方面存在的問題。當前,尤其要把是否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組織紀律,是否存在“七個有之”、“五個比如”現象作為紀律審查的重點,貫 穿線索摸排、立案審查、紀律處分全過程。從紀律和規(guī)矩角度去衡量、處置黨員干部隱瞞個人有關事項、對抗組織審查、跑風漏氣、買官賣官等違規(guī)違紀問題,維護 紀律的嚴肅性,體現紀律審查的政治性。這是回歸紀委的本職,也只有這樣才叫名正言順。
理念和思路調整之后,紀律審查體現“紀律”特點,還必須不斷創(chuàng)新方式方法,擺脫慣性套路,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
紀律審查的對象則是所有違反黨紀的黨員,針對所有違規(guī)違紀問題。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用紀律管住大多數黨員,紀律審查也應發(fā)現違紀就及時處理,該處分的處分,該降級的降級,使違紀問題成為紀律審查的重點。
線索管理和處置應針對“反映黨員干部問題線索”,而不是“案件線索”。黨的十八大召開后不久,中央紀委對掌握 的反映中管干部問題線索進行了全面徹底清理,制定了5類處置標準。認真核查這些問題線索后,中央紀委加大函詢、誡勉談話力度,對失實的予以澄清,對發(fā)現的 一般性問題及時教育警示,能了結的及時了結,更清楚地體現出對苗頭性問題高度重視,抓早抓小、治于初萌的工作方式。
應更多著眼于發(fā)現、分析、歸納受審查對象的違紀問題,提高紀律審查能力。根據當前反腐敗形勢和任務,今后在分 析反映黨員干部問題線索中,要更凸顯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組織紀律等問題的重視,通過剖析,歸納出違紀的種類、特點、程度等,分析這些行為對黨紀的 破壞性。還應注重把握一個地區(qū)、一個部門黨風廉政建設的整體情況,避免“只見樹木、不見森林”。
紀律審查是一項政治性極強的工作,突出“紀律”特點對提高紀律審查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各級紀檢機關必須以敢于擔當、秉公執(zhí)紀的大無畏精神,在實踐中積極探索創(chuàng)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