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重塑國際反腐新秩序的實踐引起了國際社會的強烈共鳴與積極回應。今年的12月9日是第13個國際反腐敗日,本報邀請反腐廉政領域的專家一起盤點十八大以來國際反腐的新動向。
聶資魯:湖南大學二級教授、博士生導師,法學院副院長
魏新欣:重慶廉政研究中心研究員,武漢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中共黨史博士生
打破禁錮
反腐不能“自掃門前雪”
記者:在上世紀90年代以前,談論腐敗與反腐敗國際合作一直是一個敏感的政治問題,有“干涉一國內政”之嫌疑。這個禁錮是如何打破的?
聶資魯:隨著經濟全球化深入發(fā)展,腐敗犯罪日益呈現(xiàn)跨地區(qū)、跨國境的趨勢,各國開始意識到開展國際合作的重要性,意識到轉變“自掃門前雪”的舊思維、樹立加強反腐敗國際合作的新觀念的重要性。直到2000年《聯(lián)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和2003年《聯(lián)合國反腐敗公約》的出臺,才標志著加強反腐敗國際交流與合作已成為世界各國、各地區(qū)的共識。
記者:各國通過怎樣的方式進行國際性的反腐敗協(xié)作?
聶資魯:目前,國際性的反腐敗協(xié)作活動主要有:一是聯(lián)合國各會員國討論國際性反腐敗問題;二是國際司法組織聯(lián)合行動對付腐敗犯罪;三是各國政府間組織反貪污反腐敗策略研究。各國在反腐敗斗爭中加強合作,開展國際聯(lián)合行動,也是世界反腐敗斗爭發(fā)展的新趨勢。如英國推新規(guī)打擊金融犯罪。英國2016年5月12日在國際反腐敗峰會上承諾通過創(chuàng)建一個國際反腐中心、共享公司所有權信息以及強迫外國房地產買家披露其資金的最初來源來領導全球反腐斗爭。又如中國以自身追逃追贓實踐引領國際反腐敗執(zhí)法合作,也是一個非常好的例子。
目前,中國和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分別建立了不同層次的司法執(zhí)法合作機制,同新西蘭在重點個案上開展良好合作。2014年1月至2016年11月,共追回外逃人員2442人,其中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397人,追贓金額85.4億元人民幣,“百名紅通人員”已歸案37人。此外,中國不斷推動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工作向縱深發(fā)展;以建設性態(tài)度積極參與反腐敗全球治理,加強與聯(lián)合國、二十國集團、金磚國家、亞太經合組織、東盟等國際地區(qū)組織及世界各國合作。中國引領的國際追逃追贓,則標志著國際反腐的廣度正在迅速拓寬。
高壓反腐
“前任”“在任”高官都無幸免
記者:據(jù)不完全統(tǒng)計,十八大以來中國落馬的省部級高官已經達到百余名,甚至有些副國級高官也被查辦,足見中國反腐力度之大。那么近年來其他各國反腐情況如何?
魏新欣:涉腐官員層級越來越高直至國家首腦,各國反腐范圍由“前任”官員擴展到“在任”官員。越來越多的高級官員涉及貪腐,甚至有不少曾經的國家首腦。2012年8月2日,蒙古國前總統(tǒng)、蒙古人民革命黨主席那木巴爾·恩赫巴亞爾因腐敗被判處四年有期徒刑;2012年10月,菲律賓前總統(tǒng)阿羅約因被指控涉嫌濫用菲國慈善彩票署資金被警方逮捕;2013年8月1日,意大利前總理貝盧斯科尼因涉及稅務欺詐,被判處四年監(jiān)禁;2013年9月16日,首爾高等法院認定前國務總理韓明淑曾接受一家地方建筑企業(yè)主管8.8億韓元(約76萬美元)的政治獻金,判處其二年監(jiān)禁;2014年5月21日,埃及法庭判決前總統(tǒng)穆巴拉克腐敗罪名成立,判處三年有期徒刑。
各國都出現(xiàn)了查處“在任”腐敗高官的例子。2012年以來,我國堅持高壓反腐、鐵拳打虎,共有蘇榮、徐才厚、周永康、令計劃等4名副國級以上干部落馬;2012年2月16日,德國漢諾威檢察院宣布以涉嫌接受商人提供的好處為由,取消德國總統(tǒng)武爾夫的豁免權,武爾夫于第二天辭去總統(tǒng)職務,這是德國歷史上首位被檢察機關要求取消司法豁免權的在任總統(tǒng);2013年6月26日,巴西眾議員多納登因挪用公款和組織犯罪團伙被最高法院判處十三年監(jiān)禁,成為1985年以來該國首位入獄的現(xiàn)任議員。
法治反腐
立法修法掃清國際合作障礙
記者:中國自黨的十八大以來打出了反腐鐵拳,在國際反腐中,中國也由以往的參與“陪跑”為主走上了與各國深切合作的道路。作為聯(lián)合國反腐敗公約的“資深締約國”,中國是如何完成“華麗轉身”的?
魏新欣:當前國際反腐合作的重心轉向反腐敗追逃追贓,是以國際間共同起草發(fā)表宣言和文件,國內用立法、修法掃除制度障礙為基礎達成的深入合作。
2014年11月,中國第一次以國際文件的形式在APEC《北京反腐敗宣言》中明確提出加強反腐敗追逃追贓等的“中國主張”;2015年5月,中俄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俄羅斯聯(lián)邦關于深化全面戰(zhàn)略協(xié)作伙伴關系、倡導合作共贏的聯(lián)合聲明》,將加強反腐敗合作寫入聯(lián)合聲明中;2015年6月,在第七輪中美戰(zhàn)略與經濟對話中,中美雙方就重大雙邊、地區(qū)和全球性問題深入交換意見,共達成127項成果,其中第6項為“反腐敗合作”;在2016年9月的G20杭州峰會上,中國推動通過了《二十國集團反腐敗追逃追贓高級原則》《二十國集團2017-2018年反腐敗行動計劃》,并在華設立G20反腐敗追逃追贓研究中心;2016年9月中國和加拿大政府簽訂了《中國政府和加拿大政府關于分享和返還被追繳資產的協(xié)定》,再次擴大了我國的反腐國際合作“版圖”。
記者:各國政治制度不同,法律規(guī)定不同,國內法與聯(lián)合國反腐敗公約等國際協(xié)約不能有效對接等,成為各國開展國際反腐合作的掣肘。中國在這些方面是如何尋求突破的?
魏新欣:中國通過國內立法、修法的形式,使本國法律條文(款)與國際行為體的政策條文相銜接,力爭掃除國際合作中的制度障礙。2012年3月,中國全國人大通過了關于修改刑事訴訟法的決定,專門規(guī)定了對腐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違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財產的沒收程序,實現(xiàn)了與《聯(lián)合國反腐敗公約》中有關資產追回規(guī)定的銜接,在掃清反腐國際合作制度銜接障礙的道路上邁出了堅實一步。
記者:世界各國越來越注重運用設立專門機構、制定或修訂法律法規(guī)等,將反腐懲貪納入專業(yè)化、法制化、長效化軌道。
魏新欣:2013年6月,南非公布了《公共行政管理法》草案,除了規(guī)定禁止公務員直接或間接地參與政府招標采購外,還決定成立反腐敗局,負責處理公共領域中的違紀和腐敗案件。
2012年12月21日,俄羅斯國家杜馬高票通過法案,禁止官員、軍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境外擁有資產和賬戶,其中包括股票、有價證券、不動產或外國賬戶,官員正常離職3年后方可擁有國外資產,違者將被追責。2013年1月,俄羅斯關于公務員輪崗制度的法案正式生效,法案規(guī)定,經評估后的高腐敗風險領域的公務員必須輪崗,每次輪崗交流時間為3到5年;2013年7月,韓國政府向國會提出被稱為“韓國史上最嚴厲的公務員腐敗懲處法”——《金英蘭法》,規(guī)定凡公務員接受與職務相關的吃請或財物的,都要接受刑事處罰,即便不能證明與職權相關,也必須接受最高5倍的罰金。2014年,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議會就公費開支制定詳細規(guī)范;西班牙政府出臺了一攬子反腐政策,這40項具體措施中包括確定政黨非法融資的罪名,加大對貪腐案件的量刑力度,公務支出嚴格執(zhí)行實報實銷等;英國則不斷重申《英國2010年反賄賂法》條款的執(zhí)行,強調對任何官員都適用的“無排他性”,政府還在公務員中強化實施“公共行政七項原則”,并由專人負責督促和檢查。
聶資魯:反腐敗國際合作內涵豐富、層次多元、范圍廣泛,除了反腐敗追逃追贓合作之外,還包括建立相關信息共享機制,出入境移民活動監(jiān)管,司法文書送達,調查取證,凍結、追繳、移交有關物品,被判刑人移管,執(zhí)法人員培訓,技術援助,為開展反腐敗跨境合作的官員提供行政安排等便利,提供有關法律資料等。如美國、澳大利亞、加拿大等尚未與中國簽訂引渡條約的國家,參與《北京反腐敗宣言》簽署后,中國對跨境腐敗行為的打擊力度進一步增強。跨國聯(lián)合反腐是一項復雜的系統(tǒng)工程,需要建立集中統(tǒng)一、高效順暢的協(xié)調運作機制。APEC反腐敗執(zhí)法合作網(wǎng)絡(ACT-NET)機制包括建立并發(fā)展一個涵蓋各成員經濟體反腐敗和執(zhí)法人員的合作網(wǎng)絡,以加強負責腐敗、賄賂、洗錢和非法貿易犯罪的調查、起訴以及確認和返還非法所得的機構之間的非正式跨境合作,并為成員間反腐的經驗交流、案例培訓、法律溝通提供方便。
中國主張
不斷增強國際話語權
記者:中國政府積極加強戰(zhàn)略謀劃,主動設置反腐敗國際合作議題,積極搭建國際交流合作平臺,不斷增強國際話語權和規(guī)則制定權。具體說來包含哪些方面的工作?
聶資魯:2014年擔任亞太經合組織反腐敗工作組主席,主導通過《北京反腐敗宣言》。2016年擔任二十國集團反腐敗工作組主席,引導通過《二十國集團反腐敗追逃追贓高級原則》《二十國集團2017—2018年反腐敗行動計劃》,開創(chuàng)性地提出“零容忍”“零漏洞”“零障礙”重要原則,把《北京反腐敗宣言》變成行動。2016年5月,中央紀委有關負責同志出席國際反腐敗峰會并就“打擊腐敗”專題作大會發(fā)言,倡導國際社會進一步加強追逃追贓合作。9月,G20反腐敗追逃追贓研究中心在北京設立,這是第一個面向G20成員國開展相關研究工作的機構。11月,與國際反腐敗學院聯(lián)合舉辦中國—東盟反腐敗研討班,這是我國首個區(qū)域反腐敗合作項目,開辟了中國—東盟合作新領域,推動了二十國集團杭州峰會成果向國際社會的延伸,展現(xiàn)了中國在反腐敗領域的領導力和影響力。同90多個國家和地區(qū)的反腐敗機構建立友好關系,加快引渡條約、刑事司法協(xié)助條約等談判、締約、履約進程,不斷完善雙邊反腐敗執(zhí)法合作機制,與外國反腐敗機構簽署合作協(xié)議27份。這一系列成果是推動全球反腐敗治理體系變革的重要舉措,也是倡導構建國際反腐敗新秩序的生動實踐。
記者: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國政府多次在重要外交場合主動設置反腐敗議題,明確表達中國開展更多的雙邊、多邊國際合作,加大國際追逃追贓力度的強烈意愿。習近平總書記在重大外交活動中,數(shù)十次就反腐敗問題發(fā)表重要論述,呼吁世界各國共同打擊跨國腐敗犯罪。
聶資魯:這一切,使中國在參與建構國際反腐新秩序上的話語權倍增。在推進構建國際反腐法律協(xié)作機制的過程中,中國有能力以自身厲行法治的面貌登上國際規(guī)則舞臺,并以更為中立公正的立場引導,推動國際反腐規(guī)則的制定,維護國際法規(guī)則的正義性??梢哉f,從APEC到G20,“中國方案”引領國際反腐合作。截至今年11月,我國已與89個國家和地區(qū)建立反腐敗合作關系,對外締結48項引渡條約和59項刑事司法協(xié)助條約。
記者:未來的反腐路,各國應該秉持怎樣的理念才能實現(xiàn)合作共贏?
聶資魯:從APEC到G20,從《北京反腐敗宣言》到《二十國集團反腐敗追逃追贓高級原則》,中國在倡導和引領國際反腐新秩序建立的道路上所邁出的堅實步伐,從一個側面證明:中國正積極參與全球治理體系建設,努力為完善全球治理貢獻中國智慧,推動國際秩序和全球治理體系朝著更加公正合理方向發(fā)展。
魏新欣:2015年12月9日,在第十二次國際反腐敗日上,聯(lián)合國秘書長潘基文呼吁:“各國聯(lián)合努力,在全世界發(fā)出明確的信息,即堅決反對腐敗并擁護透明、問責和善治的原則。這將有利于各個社區(qū)和國家,有助于實現(xiàn)人人享有的更美好未來?!备瘮〉娜蛑卫硎且粭l偉大而無止境的征程,各國必須不斷探索加強國際合作路徑和深入反腐的各個維度,才能編織出致密有力的鐵籠,關住權力這只“猛虎”。(高斌)